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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关于举办“标准化法与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解读“专题培训班的通知[2017-11-27]


各有关单位:

2017年11月4日,历经多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标准化法的修订在对近30年来标准化工作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充分吸收标准化改革的成果和实践经验,形成了全新的标准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促进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11月15日联合印发关于宣传贯彻标准化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抓好新法的宣传培训。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标准的生产车间,决定着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效率,其管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着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水平和整体效果。2017年10月30日,作为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第一部配套规章,质检总局发布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91号),将2009年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由规范性文件提升为部门规章,法律效力进一步提升,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了帮助各有关单位深刻领会标准化法修订的重要意义,掌握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和评估的最新要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评估部定于2017年12月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标准化法与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解读”专题培训班,欢迎相关单位组织报名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资深专家权威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 权威专家深入解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3. 标准编写实务:《标准编写规则第10部分:产品标准》(GB/T20001.10-2014)权威解读;

4. 最新研究动态:标准化第三方评估进展。


二、参加人员

全国和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市场管理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及标准化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各行业、地方从事标准化管理和研究单位的人员;各级质检机构;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的科研院所、社会团体、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标准化工作人员;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并有标准制修订任务考核指标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标准化服务事务所工作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1. 时间:2017年12月28~29日(12月27日报到)

2. 地点:海南鑫源温泉大酒店(地址:海口市海秀东路18-8号,酒店总机:0898-66735111)


四、培训费用和付费方式

    培训费2000元/人(不含住宿费)。

1. 预付费:开班5天前将培训费电汇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开户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育惠东路支行

账  号:110060664012015029532

2. 现金支付:报到时交付(只能接受现金,不能刷卡)。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人员登录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网站会议培训栏下载并填写报名回执表,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评估部。

联系人及电话:

张建娣  010-58811856,15810152980 

杨利飞  010-58811428,13811648622

传  真:010-58811855

邮  箱:pgbjypx@cnis.gov.cn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17年11月27日